近来,南溪区行政批阅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件,南溪区的侯先生来电反映:“南溪大街调和小区有人在1楼开了餐饮店,但餐饮店没装置烟道,乱排放油烟。期望制止排放油烟。”
南溪区行政批阅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接件后,立行将诉求转至区归纳行政执法局,区归纳行政执法局收悉后,分外的注重,组织工作人员核实处置。
经核实,侯先生所反映的是一家名为私厨的餐饮店,该店是新开业的新店。工作人员对该店油烟设备做了现场查看,承认该店未按规则装置油烟进化设备,造成了油烟扰民。
随后,工作人员向商家具体解说了未装置油烟进化设备、随意排放油烟违反了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,并现场向该店开具《责令中止(改正)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通知书》,责令商家在规则日期前装置好符合规则规范的油烟进化设备,以保证油烟排放合格。
接下来,南溪区归纳行政执法局将注重该餐饮店的整改状况,在规则期限到期后及时复查,保证商家严厉执行整改要求。(供稿:宜宾市南溪区行政批阅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何升)